一臺新辦的POS機,短短20多天刷13張卡進賬30多萬元,而這些卡均涉及電信詐騙……
刷pos機的都是行騙卡號去年12月底,武漢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接到某科技金融公司通報稱,以某賓館名義辦理的POS機交易狀態(tài)異常。民警調查發(fā)現,該POS機登記位于新洲區(qū)陽邏街,20多天里先后有13張銀行卡在此POS機上刷卡消費,涉案金額30余萬元。受命辦理該案的新洲警方調取該POS機終端信息,開戶人是咸寧籍男子楊某,但楊某本人與賓館并無直接聯系。
調查POS機上刷卡交易的13張銀行卡,涉及有廣東、內蒙等六省區(qū)市警方偵辦的電信詐騙案15起,涉案金額達30余萬元。民警判斷,該POS機實際使用人涉嫌充當"車手",就是為電信詐騙團伙洗錢。
民警進一步調查15起電信詐騙案,發(fā)現被騙人均為當地高檔酒店負責人。案卷顯示,案發(fā)前,被騙人都是接到一個陌生手機號打來的電話,對方自稱是附近部隊、消防隊的工作人員,稱其近期有重大招待活動,需要連續(xù)多日在該酒店用餐,但要求備足某種并不知名的"高檔酒水"。酒店詢問貨源時,對方提供"供應商"聯系方式。酒店與"供應商"聯系,被告知需先付款再發(fā)貨,但支付匯款后對方卻失去了聯系。這些酒店被要求轉款的賬號,恰與在POS機異常消費的賬號一致。
偵查還發(fā)現,該POS機的實際使用人并非楊某,而是仙桃籍男子劉某華。消費后的資金,多在武漢市硚口、仙桃等地銀行ATM機取現。經調取監(jiān)控,民警鎖定兩名男子劉某軍、張某。
鋌而走險幫騙子們洗錢隨著調查深入,專班民警摸清了這個以劉某華為首的洗錢團伙架構:劉某華負責聯系;楊某、劉某軍、張某則負責提供銀行卡,并到銀行取現,然后,再將現金存入劉某華的銀行卡內。

2月中旬,專班民警準備收網時,卻發(fā)現劉某華等人已各自返回仙桃、咸寧、荊州等老家過年,決定先按兵不動。
3月19日,一直在警方監(jiān)控之下的劉某華等4人全部返回武漢,抓捕時機成熟,民警兵分4路行動,到次日晚7時許,4人先后落網。
據劉某華交代,他一直無業(yè),在賭博時聽說利用POS機套錢取現,賺錢很快,于是糾結楊某等人,假冒武漢某賓館名義申辦POS機,然后再刷卡套現,僅一個月便獲贓款1萬余元。他表示,也曉得這些刷進POS機上的錢來路不正,"只能鋌而走險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