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:
山西華普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的委托,對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執(zhí)法記錄儀購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,茲邀請合格投標人參加密封投標。
一、項目名稱:執(zhí)法記錄儀購置
二、項目編號:hp1706gaj12
三、項目預算:874600元
四、招標內容:
1、本次采購共1包:報價人可以對其執(zhí)法記錄儀購置項目進行報價,所報價包內項目必須完全響應招標文件所列內容。
包號
|
貨物名稱
|
計量單位
|
數量
|
基本配置描述及要求
|
包1
|
臺
|
220
|
主機:采用一體式可更換內置電池方式設計,主題顏色為黑色;無外接讀卡器、攝像頭等;攝像角度:內置攝像頭攝像角度在1920*1080分辨率下不小于135度。分辨率越高角度越大。
|
|
采集工作站
|
臺
|
6
|
采集功能:接入設備,自動檢測,采集。接入數量:可同時連接執(zhí)法記錄儀20臺以上,具備25個艙位。
|
|
車載記錄儀
|
臺
|
57
|
顯示屏:4.5寸IPS高清屏;顯示屏分辨率:854*480;前、后路錄像分辨率:1080FHD,720HD;后路(車內)錄像分辨率:VGA;攝像頭可視角度:140度。
|
注:本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未特別標注為“進口產品”字樣的,均必須采購國產產品,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。
2、范圍包括:貨物的供應、運輸、安裝、調試、培訓和售后服務等。具體報價范圍、采購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,以本談判文件中商務、技術和服務的相應規(guī)定為準。
3、交貨期:合同簽訂后20天內
3、交貨地點: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指定地點
五、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
1.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;
4.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5.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6.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;
7.購買談判文件須攜帶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份: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、稅務登記證副本(三證或五證合一除外)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(三證或五證合一除外)、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、社保繳納憑證(投標截止日期前一年內最后一次繳納證明)、納稅憑證(投標截止日期前半年內投標人繳納證明)、投標截止日期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、如報價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,經辦人需持有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》、被授權人身份證(授權代表在本單位繳納社保證明社保機構出具)。
六、招標文件的發(fā)售
1、文件發(fā)售時間:2017年01月20日至2017年01月26日(北京時間9:00-12:00,14:30-17:00,節(jié)假日除外)
2、文件發(fā)售地點:太原市體育西路288號茂業(yè)天地小區(qū)6號樓1504室
3、文件售價:人民幣叁佰元整¥:300元(現金購買售后不退)
七、開標時間及地點:
時間:2017年02月09日上午09:00(北京時間)
地點:山西人大會議中心3號會議室(太原市迎澤大街309號新建路口往西200米中信銀行西側)
八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:
采購人: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
地址:太原市尖草坪區(qū)迎賓北路10號
聯(lián)系人:王主任
聯(lián)系電話:0351-6030504
代理機構:山西華普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地址:太原市體育西路288號茂業(yè)天地小區(qū)6號樓1504室
聯(lián)系人:劉先生
聯(lián)系電話:0351-2522107
山西華普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2017年01月20日